2017年12月14日下午3:00-5:00,武汉市汉南区国税局汪国斌局长率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、所得税处、征管科技发展处开展了“12366局长听您说”活动。
当天共上线受理电话7个,本期政策咨询7个。通话总时长105分钟,当场回复问题7个,当场答复率100%。
其中,政策管理咨询类问题涉及货劳类3个,占本次咨询电话总量的42.9%,所得税类4个,占本次咨询电话总量的57.1%。反映的主要问题有:咨询人所在企业为主业从事测绘等技术服务的一般纳税人,现签订一笔技术开发合同总金额1300万,合同内包含有显示器、信息发射器等硬件和软件服务约六百万,以及技术服务费。现咨询该笔业务开票税率问题。何女士所在公司在台湾新竹进口一批货物,放在平潭综合试验区(保税区),后期将此批货物运送至湖北襄阳,襄阳公司要求该公司给其开具发票,何女士便在湖北武汉成立进出口公司开具了发票给襄阳公司,但是湖北武汉的公司只有销项,没有进项。纳税人咨询如何取得进项问题。银行贷款无法收回,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5号文里的哪一类损失确认?景点开业,免费招待旅行社和周边商家入场,请问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?取得股息红利,对方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,本企业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,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,是否要对差额税率进行补缴税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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