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﹝2011﹞第21号)和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(4.0版)》的规定,下列23户纳税人2018年4月于青山区国、地税局转为非正常状态管理,现予以公告。
附件:青山区国家税务局 青山区地方税务局2018年第5期非正常户公告分户表
青山区国家税务局青山区地方税务局
2018年6月21日